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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监督重点。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在布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突出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驻在单位业务职能,列出监督检查重点,完善监督检查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1月份,组织开展了为期半个多月的全市检察机关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14个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机关开展了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各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同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节日期间值班情况、禁酒令执行情况、办公用房管理、公车管理、食堂管理、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月份,对市检察院会风会纪进行了专项检查。“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对节日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值班、公车管理、执行禁令等相关情况再次对6个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机关开展了监督检查。6月份,还对市检察院扶贫点扶贫帮扶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丰富督查方式。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坚持每月布置一次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既有明察,也有暗访。明察主要采取查看财务账目、公务用车管理审批手续、公务接待审批手续、用餐原始单据及找相关单位人员和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暗访则采取不打招呼、不限范围、不定时间的方式到有关单位和部门掌握有关情况。1-6月,监督检查覆盖了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所有办案业务部门和计财、服务中心、人事等廉政风险较高的岗位。对每个基层检察院的监督检查都在2次以上。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
三是力求监督实效。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监督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把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力求监督实效。1-6月,共开展监督检查活动19次,明察暗访21次,共发现问题90个。为了彰显监督声威,层层传导压力,驻市检察院纪检组揭短亮丑不留情面,督促整改不留死角,发布综合监督检查通报1份,专项工作检查通报2份,批评通报1份。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财务管理、机关作风等方面问题涉及的12个单位和4名干警进行了公开点名通报曝光,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对2个单位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8名不严格遵守会风会纪的干警在党支部会上作检讨,对4名违反上下班制度的干警进行了谈话提醒。(驻市检察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