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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都昌县委始终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统筹推进,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
“一汇编一出台”,突出巡察工作的严肃性。汇编《巡察工作手册》,涵盖巡察工作主要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巡察反馈、线索移交、整改、档案管理等要求和注意事项以及巡察材料模板,对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减少巡察工作的随意性和不同巡察组工作开展的差异性;出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相关纪律和责任,对领导巡察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不支持配合、干扰对抗巡察监督,敷衍整改、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责任追究。
“两结合两重点”,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开展了涉农领域专项巡察暨乡镇巡察“回头看”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涉及的农口部门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督查中排名靠后的乡镇扶贫政策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结合被巡察对象工作实际,在紧扣政治巡察要求的同时,重点监督检查涉农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看是否存在着浪费、挪用以及效率低下等问题,监督检查乡镇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看问题整改工作是否到位,移送交办事项是否按时办结。
“三统一三到位”,提升巡察工作的实效性。统一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召开巡察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巡察组政治站位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业务指导到位;统一制定巡察内容问题清单,明确巡察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让巡察工作人员快速掌握查什么、怎么查,确保工作思路到位;统一巡察对象并张贴公告,不仅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同时,根据管辖范围,对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村(居)委会进行延伸巡察,不留死角,确保巡察延伸到位。(都昌县纪委 占祥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