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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造“假”与监督失“真”
来源: 时间:2018-07-26 10:10:00

  据人民网消息,620日下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报了一些地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的问题,令人关注和深思的是,通报中提到的“统计执法监督受到各种约束,处罚偏松偏软。各地查处统计违纪违法的自觉性不强、主动性不高,不敢执法、不愿执法……” 

  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为何屡禁不止?以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数据造假普遍存在成本低,回报高,收益好的特点,且数据好坏往往牵连甚广,关系到“面子”甚至“位子”问题,因此这种虚假、造假、制假、纵假情况才会屡见不鲜且又禁而不止。 

  根本上是思想意识不到位:他们给数据“注水”只着眼于局部利益,而损害了发展大局的健康肌体,他们忽视客观规律忙着短时间内递交的答卷光鲜亮丽,却将国计民生的长远发展抛诸脑后。他们忘了一件事——“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出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无论何时,人民和历史实践是所有工作答卷的阅卷人,众所众知,数据造假轻则影响地方施政方向的正确与否,重则直接影响到国计民生的长治久安,无视客观发展规律。也有人尽管知道数据造假的危害性,却迫于上级任务、同级竞争和岗位升迁的压力,往往选择纵容甚至鼓励数据造假。他们一旦在数据造假上尝到“甜头”,便会食髓甘味,尤其是借此走上领导岗位,纵容甚至指使下属弄虚作假,影响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 

  数据造假问题固然严峻,但是“统计执法监督受到各种约束,处罚偏松偏软”的状况更是不容乐观。各地查处统计违纪违法的自觉性不强、主动性不高,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仅反映出监督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监督的“真空”与“失真”变相纵容了数据造假的行为。 

  数据造假往往具有一定隐蔽性,造假技术高超者甚至可以做到“假作真时真亦假”——假的数据反让真实材料失去其可信度的地步。以假“乱”真,乱的是统计工作的规矩和纪律,乱的也是人心。因此,监督失位的情况下,造假制假承受的压力越小,付出的代价渐微,反令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日渐式微,让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甚嚣尘上,直接影响到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而引发连锁发应,后果不堪设想。 

  擦亮监督的探头,方可去伪存真;筑牢制度的基石,才能防止鱼目混珠。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尤其是在监察委成立后,实现监督全覆盖,确保监督的“真”,从制度层面上最大程度地杜绝数据造假,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对为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湖口县纪委监委 张 可 )